为加快推动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提供有力支撑,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2018年山东省将大力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方面,认真落实“十三五”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与目标,优化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到2018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成2处1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同时,要培育壮大养老专业服务组织。到2018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引进或培育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服务组织落地服务。要发展龙头品牌组织,支持大型养老机构成立社区服务部,支持养老专业服务组织跨地区发展,支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拓展服务领域,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知名养老龙头品牌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互助养老,支持单位、团体、家庭、个人利用自有房产和其他资源设立养老互助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养老,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为特定老年群体购买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意见》提出,要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支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一次注册、多点运营;面向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政府支持、优待的老年人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先交由养老专业服务组织承担。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依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开办补助。实行激励奖励办法,对连锁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上门服务居家老年人数量多、群众满意度高的养老专业服务组织,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将优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纳入山东省品牌建设规划,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扶持。
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方面,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到2018年底前,以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呼叫中心)、养老服务信息网为主要内容的“两台一网”实现省市县联网运行。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到2020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嵌入式”发展或实现签约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记者 王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