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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十二五规划发布 培育10个产业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6  浏览次数:604

工信部2月14日正式印发的《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物联网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广泛应用,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较为成熟的、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在9个重点领域完成...

工信部2月14日正式印发的《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物联网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广泛应用,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较为成熟的、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在9个重点领域完成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力争实现规模化应用。

《规划》称,到2015年,我国要在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关键标准研究与制定、产业链条建立与完善、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协同发展、安全可控的物联网发展格局。要形成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培育和发展10个产业聚集区,100家以上骨干企业。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物联网发展的八项主要任务。其中,《规划》要求,要集中多方资源,协同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集成创新,尽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形成完善的物联网技术体系。同时,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保障重点、急用先行的原则,建立高效的标准协调机制,积极推动自主技术标准的国际化,逐步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

此外,要引导企业间通过联合并购、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方式形成大型的物联网企业或企业联合体,提高产业集中度。在传感器、核心芯片、传感节点、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传感器网关及信息通信网、信息服务、智能控制等各领域打造一批品牌企业。

根据《规划》,我国在“十二五”期间还将实施五大重点工程:关键技术创新工程、标准化推进工程、“十区百企”产业发展工程、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在重点领域应用方面又主要涉及智能工业、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等九个领域。

《规划》提出,要增加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产业化专项等对物联网的投入比重,鼓励民资、外资投入物联网领域。积极发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林业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物联网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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