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9日电 (杜佳卉 王庆凯) 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水滴筹近日再陷舆论漩涡。
水滴筹被媒体曝光指派“筹款顾问”在医院“扫楼”引导患者发起众筹,且众筹内容审核不严,存在夸大。让不少中国网民大呼“寒心”,更有网民直言不再信任互联网大病众筹平台。
在水滴筹两次声明后,公司创始人兼CEO沈鹏日前公开表示,“再管不好,愿把水滴筹交给相关公益组织”。
左手慈善、右手生意的互联网公益平台该何去何从;大病众筹平台,“盈利”与“向善”如何才能不矛盾等问题,再一次摆在中国民众面前。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因病致贫贫困人口约514万人。在尚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下,互联网助力一批类似水滴筹、轻松筹的商业大病众筹平台崛起,为遭受疾病打击的低收入家庭带去希望。
但实际上,这些大病众筹平台本质上还是商业公司,如想持续正常运转必须要实现盈利。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水滴筹之类的平台并非在做慈善,只是为求助者提供了筹款工具。沈鹏也在公开信中表达了类似观点,“水滴筹的核心本质是一个免费的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工具”。
据沈鹏介绍,水滴筹大病筹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筹款所得资金全部归筹款人,只能依靠其他盈利途径才能保证公司整体健康运营下去,水滴公司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
不止水滴筹,在渡过融资竞争、野蛮生长期后,整个大病众筹平台行业也都急于商业变现。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看来,公益与商业从不是水火不容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国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也提倡用商业的方式做慈善。
实际上,在中国的一项调查显示,有超过7成的受访民众也支持公益组织在适当、合规的进行盈利,进而保持组织健康运营。商业是公益慈善的助推器,大病众筹平台所带来的帮助是切实可见的。如何平衡公益组织的“慈善”和“盈利”是道待解的难题。
“法律上的公益组织与商业组织是泾渭分明的,所有将两者混淆或混合的做法最终只能使该组织首先适用商业组织的法律地位。”金锦萍表示,商业组织从善是自由选择,而公益组织从商却被法律纳入严格规制,其理由不言而喻:需名实相符、权利义务对等。
金锦萍认为,个人求助网络平台未来大致会有两条发展路径。
其一,作为营利组织的一个业务板块运营。但需要满足部分标准,比如:募集资金需要进行托管,并与其他资金分别管理;明确向公众公开平台的行政成本及来源;如企业上市,这一板块不属于上市资产范围;激励机制参照非营利组织激励机制设置等。
其二,设立专门的非营利组织运行,例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确保组织属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在没有国家财政支持和其他收入来源的状况下,为维持其生存发展,允许从所募集的款项中提取一定比例手续费,但应公之于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