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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益:于建伟 《慈善法》将助推慈善事业发展壮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1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图为于建伟3月24日上午,由新华网公益频道与新华善举基金联合打造的大型多媒体互动公益栏目“公益中国九人行”第三期开播,主题是

图为于建伟

    3月24日上午,由新华网公益频道与新华善举基金联合打造的大型多媒体互动公益栏目“公益中国九人行”第三期开播,主题是“慈善法解读大型互动对话”。

    2016年3月16日,《慈善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主任于建伟,是《慈善法》起草工作团队的负责人。在谈及《慈善法》时,他用八个“更”字概括了这部法律出台的积极影响。文字实录如下:

    《慈善法》是我国社会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的起草、审议以及表决后的这一段时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大家普遍对中国慈善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出台表示非常高兴。但也有一些不同看法,这是很正常的。

    立法有一个理想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理想的法律是完美的法律,而完美的法律,不单在中国,可能在世界上也几乎是没有的。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会伴随很多争论、质疑,这是好事,说明人们知道了立法的重要性,都关心国家立法工作,这是公众法治意思不断增强的体现。对法律的制度设计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因为我们国家很大,人很多,每个人对一部法律都会有各自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意见是难免的。

    我国《慈善法》的出台凝聚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智慧,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民意志的体现。所以它会对我们国家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在这里我就简单概括一下。

    第一,会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国家传统的慈善,主要是扶贫、济困、救灾这些领域。而《慈善法》第三条界定的慈善、慈善活动是一个“大慈善”。除了扶贫济困救灾以外,还包括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这都是慈善。鼓励人人参与慈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赠财产和志愿服务都是慈善。“大慈善”的界定,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壮大开辟了广阔空间。

    还有《慈善法》在慈善募捐上,适度扩大了公开募捐的主体范围。按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只有三类:公募基金会、慈善会和红十字会。这次根据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度扩大了公募资格的主体范围,原则上讲,经过登记和认定的慈善组织,都有可能成为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这对于有效动员、吸纳、聚集社会的慈善资源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会更便利。比如,根据《慈善法》规定,设立一个慈善组织,就不用像过去那样先找一个主管部门来批准,之后才能到民政部门登记。现在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所以设立慈善组织就更加方便了。目前我们的做法是对慈善组织实行年检制度,这次通过调研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这就为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了便利,也减轻了慈善组织接受年检的压力。《慈善法》还力图激活慈善信托。我国信托法专章规定了公益信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公益信托一直没有开展起来。从国外的情况看,慈善信托或者公益信托,是老百姓做善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这次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对慈善信托做了系统性的规定。比如明确慈善信托的主管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老百姓要做这个事就找民政部门;将设立慈善信托由批准改为备案,等等。这样就为老百姓做善事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

    第三,慈善活动更规范。法律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规范行为或者活动。《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和关联交易,对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服务、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等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并且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在总则规定了开展活动要遵循的几个原则: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开展各种慈善活动都要遵循这几个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所以《慈善法》的出台,为我国慈善活动的一些主要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实现有法可依。

    第四,慈善行业更透明。《慈善法》设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原则、程序、主要内容以及在哪儿公开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是一个系统的规定,可以说建立起了我国慈善信息公开的较为完整的法律制度。通过公开保证慈善行业的透明度,提升它的公信力。

    第五,慈善的氛围更浓厚。《慈善法》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慈善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写入了法律,对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培养慈善专门人才,有关方面、有关部门在这方面承担什么样的职责,法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还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等等。这些规定,对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激发老百姓的慈善热情,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第六,促进措施更完善。促进措施在《慈善法》中也是专门一章,这一章对于慈善的税收优惠、慈善的土地和金融支持,社会各方面怎样为慈善事业、慈善服务提供便利的条件,提供场所设施等都做了规定。所以这部法律的出台,会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再添新动力。

    第七,监督管理更有效。监督管理也是专门一章,明确了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权限,有些职责权限是首次赋予的。并且还规定了行业监督、社会监督,这都有专条规定,这就构建了一个组织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大格局。

    第八,慈善的力量会更加强大。十多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慈善捐赠从十年前每年不足100亿元,增加到现在的大概每年1000亿元左右,十年增了十倍。我们国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现在超过60万家,这60万家社会组织现在不好说都是慈善组织,这要经过民政部门下一步的认定。这些组织都是非营利组织,大部分都在公益慈善领域活动,建立的慈善项目有数百万个,并且涌现了很多在社会上知名度很高的慈善项目。可以说我们国家的慈善已经为我们的社会提供了强大的正能量。

    随着慈善法的出台,用法律来引领、推动和保障我们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用法律激发人们崇德向善的热情,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会进一步发展壮大,会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提供更大的正能量。

    此外,大家比较赞同的是这次的慈善立法是开门立法,是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这样一个立法的过程也是一个宣传慈善知识、增强慈善意识,普及慈善理念的过程,这一影响我想也是深远的。

    所以,概括起来,《慈善法》的出台会对我们国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八个“更”是一个基本的概括,但也绝不是全部,它的意义远远超出慈善的本身,它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意义。

    《慈善法》需要配套规定陆续出台

    在《慈善法》中,除了大家关注的一些热点话题外,有些不被大多数人关注的,比如“关联交易”、“慈善信托”等。那么慈善的不同问题是如何被确定进入法律的呢?于建伟是这样解释的,文字实录如下:

    关于慈善信托在《慈善法》中怎么体现?到底是设专章,还是在某一章里面规定个一两条?在起草过程中也是有争论、有反复的,最后确定了设专章来规定慈善信托。现在大家普遍认为这一章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但还有一些不是很明确、不是很具体的问题,有待下一步实施过程中有关主管单位制定具体的办法。

    其实不单单是这一个问题,还有很多的问题都需要制定配套措施,因为《慈善法》是慈善领域的一部综合法、基础法,它不可能对慈善领域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做出那么详尽的规定。如果是这样的话,别说现在112条,就是几百条也未必能做到,所以需要相关配套规定陆续出台。

    这也给各方面关心慈善制度建设的专家、业界人士提出一个新的课题,如何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办法,也可以继续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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