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武口区撑起儿童权益优先“保护伞”)
将321名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等纳入普惠型保障范围
累计发放各类儿童生活津贴、养育津贴648.69万元
近年来,大武口区坚持儿童权益优先,积极探索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推向深入,加快儿童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自大武口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单位以来,大武口区率先探索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先行先试”任务试验区。在所属街道办事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儿童福利服务对象范围由孤儿等困境儿童扩展到所有儿童,儿童福利服务内容由补缺型服务拓展为包括预防和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适度普惠型服务。目前,该区已将11个街道办(镇)、50个社区、12个行政村的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等321名儿童纳入普惠型保障范围。同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进退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完善相关儿童保障工作制度,实行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各类困境儿童建档立卡;选配城市社区儿童主任50名,农村“三留守”关爱督导员12名。率先将保障对象拓展到重病重残困境儿童、父母重病重残困境家庭儿童,由区本级财政每年列支30万元用于困境儿童生活补助,并将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生活补助提标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试点工作以来,大武口区累计发放各类儿童生活津贴、养育津贴648.69万元。
与此同时,以乡镇干部、小学教师及宁夏理工学院大学生志愿者为主体,以农村社区“儿童之家”为载体,广泛开展结对关爱活动;争取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的资金支持,建设完成城乡社区“儿童之家”12个,有效提升儿童服务设施。结合社区“四点半课堂”,做好留守儿童盲区监管,并加大儿童福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儿童权益优先撑起“保护伞”。(记者 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