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健全环境保护机制,并不断加大环保治理力度。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日,今年环境日当天,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在国家主场活动现场联合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规范》的编制和发布旨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民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共包括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等10个方面。
在关注生态环境方面,《规范》提出,公民应当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同时,做好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规范》明确,应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在践行绿色消费方面,应当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此外,《规范》倡导公民要呵护自然生态。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参加环保实践。
在倡导的基础上,欢迎公民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该行为规范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内容却与大众生活行为习惯息息相关,引导大众应该如何去做,领导干部带头、长辈老师带头,使民众之间相互影响、相互约束,久而久之形成民众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记者 权 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