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湖北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近日,湖北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9部门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湖北省农村留守老年人面临的现实问题。
《实施方案》指出,各地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为落脚点,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络人和定期探访制度,推广互助和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和更好关爱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要坚持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在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和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力争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省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村(居)民委员会和老年协会发挥骨干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提升保障能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记者 王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