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问题,自2016年起我省引入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目前已在48个县(市、区)推开,今年将扩大到其他县。据介绍,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申请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申请12000元,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多不超过20年。在校学习期间由国家和省级财政贴息,毕业后三年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可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本息逐年偿还。考虑到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偿还贷款,国家和省级财政向贷款银行支付贷款总额15%的风险补偿金。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大校内资助力度。各高校要采取更加贴近学生实际需求的方式,通过及时救助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助学岗位、支付劳动报酬、志愿服务等勤工助学活动,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参与到受助与助人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