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发布“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2018”。根据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变化和快速发展的社会客观需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设计了包含慈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68个三级指标的“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指标体系,全面、系统、持续地评价各地在四大领域中的政策进步水平。评价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等出版年鉴和公开信息,为指数研究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该指数显示,2016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陕西、四川、云南。各领域社会政策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进展显著。
五年积累,指数排名三大特点
纵观2012年至2016年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五年指数变化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北京等六个东部省份连续五年位列中国社会政策进步指数前十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6个省份连续五年进入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的前十位,其中北京连续五年稳居榜首。二是指数排名具有东部位居前列、西部有亮点等特点。对比2012~2016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结果,2012~2016年进入前十的省份共17个:东部地区占9席,中部地区占1席,西部地区占7席。地区排名位次有波动,多数省份波动不大。地区排名走势不同,地区内部存在分化。三是经济水平影响社会政策发展,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2012~2016年,东部地区社会政策进步与人均GDP发展水平比较一致,指数排名显著高于人均GDP排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如山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特别是甘肃,连续五年社会政策进步指数排名比人均GDP排名高出15个及以上位次,政策进步始终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随着社会政策体系的多层次发展,经济水平影响社会政策发展,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四大领域,社会政策发展三大趋势
社会政策进步既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利于增强社会发展创新活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2015~2016年,我国社会政策在不断创新、不断优化,切实改善了民生,增加了人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幸福感。在巩固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将呈现如下三大发展趋势。
一是公益慈善环境不断优化,将快速提升公益慈善的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截至2016年底,我国702405家社会组织共吸纳职工7636579人,平均每家机构就业职工约11人,2017年我国实名志愿者已经超过7000万人,捐赠志愿服务时间达8亿多小时,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随着《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律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增强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保障公益慈善行业的经济社会价值的进一步显现。公益慈善行业运用互联网等科学技术的速度将加快,公益慈善文化的研究和普及工作将进一步深化。
二是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完善,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产业化、专业化水平。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等发布,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成为提升服务质量的保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将进一步落实,智慧养老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效率,有望成为养老服务创新及产业升级的新引擎。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正进一步发挥,养老产业发展将更加注重市场细分及专业化服务。《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的落实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医养融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提升。
三是儿童、残疾人福利与服务政策将不断创新,向均衡和普惠方向发展。
儿童社会政策以普惠型为导向,截至2017年底,已有18个省份出台“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基本公共教育、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等领域,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指标不断拓展和创新,儿童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此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专业服务优势显著,推动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均等化发展。“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要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康复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仍将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基于残疾人对基本医疗的需求,随着《“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等政策文件的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障力度将持续加大。(王淑清、张柳、王阳、柳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