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慈善公益报》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和计生委获悉, 我国于2017年启动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作为项目实施地区的北京市,承担家庭经济困难的先天性结构畸形患病儿童救助工作。
该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
针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肌肉骨骼系统、呼吸系统和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等六类畸形患儿,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最高3万元的医疗补助。
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患儿可以申请救助:第一,临床诊断患有下列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肌肉骨骼系统、呼吸系统和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第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并能提供低收入证明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证明,或由村委会、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第三,须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第四,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
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至30000元补助。
另据了解,2018年,北京市确定解放军总医院、陆军总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医院和医科院整形外科医院5家医疗机构为北京市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先天性结构畸形患病儿童救助及医疗费用补助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其他详情请拨打12320北京市卫生计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记者 王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