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资金限制 备案即可成立
本报讯 记者2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又成功备案4单慈善信托计划。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单慈善信托计划落地,为创新慈善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慈善提供了新动力。
此次新增慈善信托计划全部在苏州落地,其中3单为苏州市慈善总会委托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成立的“慈心1号”“善举1号”和“善举2号”,初始资金规模100万元,主要用于帮扶姑苏区、吴中区困难群众和支持苏州对口帮扶的贵州铜仁市思南县教育设施改造。另外1单由苏州高新区女企业家协会委托高新区狮山街道社区发展基金会和中融国际信托公司成立“中融信托·苏州高新区女企业家协会关爱妇女儿童”慈善信托,共注资146.6万元,主要用于关爱妇女儿童等慈善事业发展。
《慈善法》以专章规定的方式推出慈善信托制度,激活沉寂已久的公益信托实践。去年12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扫除制约障碍。今后,在江苏设立慈善信托不受资金门槛限制,也无需运营场地及专职人员等配套设施,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并在民政部门备案后,慈善信托即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