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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益:慈善光环掩盖下的传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2  来源:检察日报
核心提示:①老会员(左一)指导“新人”填写资料;②侦查技术人员上网收集电子证据;③李金泽接受检察官讯问近年,“行善慧”进入大众视野

①老会员(左一)指导“新人”填写资料;②侦查技术人员上网收集电子证据;③李金泽接受检察官讯问

近年,“行善慧”进入大众视野。它打着“扶贫帮困”“行善共富”“传统文化”等旗号,贴着“互联网金融”“线上理财”等标签,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获得入会资格,又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鼓动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数量多少给会员计酬或返利。然而,所谓的“扶贫帮困”,实际是打着行善的旗号作虚假宣传,包装出一个看上去悲天悯人的“慈善大使”形象。

2017年8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公安机关侦办了一起特大传销案。2018年1月17日,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该案主犯、“行善慧成员之家”国学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善慧”)法定代表人李金泽提起公诉。3月16日,宛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被骗之后转而骗人

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行善慧”发展会员时会以慈善的名义讲述一个“扶贫行善又赚钱”的故事:会员只要按一定标准进行投资,不但能很快收回本金,获取高额回报,还可以扶贫行善;多发展下线,会员层级就会提高,以后还会源源不断地获利。

“慈善事业是不求回报的,加入做慈善的组织,怎么可能获得高额返利呢?”办案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行善慧”自相矛盾的逻辑。实际上,李金泽等人编织的“扶贫行善”神话,是一个通过拆东墙补西墙来瞒天过海的传销骗局。

“他们说这是扶贫,让我交3000元,三周之内就返3900元给我。”年过六旬、仅有小学文化的魏老汉是南阳市宛城区某镇一个普通农民。2017年7月中旬,魏老汉受一个朋友诱导加入“行善慧”,把这几年靠种田、打工攒下的10200元钱都交了出去。半个月过去,他没得到一分钱返利,这才发现自己被骗,赶忙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8月11日,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金泽。到案后,李金泽供述了自己由一个误入骗局的受害者转为行骗活动组织者的全过程。

2016年10月,李金泽的人生遇到一个重要转折。当时,他在宛城区关庄镇开着一个商铺,一天没事时浏览网页,无意中发现“行善慧”广东总部旗下有一个扶贫板块,专门介绍一些对残疾人和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内容,并宣称:“行善慧做了大量扶贫帮困方面的具体工作,为党和政府减轻了负担,累计收到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数十万人。会员入会资助别人后,二十天内也会获得收益。”

做慈善还能赚钱?李金泽睁大了双眼,隐约也有些怀疑“行善慧”的性质,但网络平台以及他加入的微信群上极具诱惑性的宣传,打消了他的疑虑。“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认为有几件事是必须做到的。第一,通知里每晚的分享内容要听,多学中国传统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记吃饭睡觉,但不能忘记要去布施积德……”群里“老师”的话让李金泽心向往之。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李金泽在慧尚品商城买了一颗300元的“善种子”,由此在“行善慧”平台上注册了一个账号,然后为激活账号,提交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号供审核。通过审核的李金泽又在慧尚品商城上购买了一枚100元的“善心币”,这样才能“排上队”。不久,“行善慧”平台向李金泽发来需要接受捐助人员的信息(姓名、银行卡号和电话号码),李金泽核实了一下,觉得没问题,就向对方银行卡汇钱3000元,算是“布施”。

过了半个月,并无说好的返利,李金泽感觉自己上当了。但他并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次经历“挺有意思”。没想到这个时候,“行善慧”两名管理人员相继从广东、海南打来电话,核实他的资助情况。李金泽如实作答,几天后,他在“行善慧”注册的银行卡收到钱款3900元。

李金泽又买了一枚“善心币”,第二次排队,向受助人捐款3000元,过一阵又收到汇款3900元。像这样,他先后捐款9次,每次都有一点收益。身为商人,李金泽此时已经大概明白了“行善慧”的运作机理。但他想到的不是退出,而是投入其中,发家致富。

舌灿莲花搞宣传

2016年秋,李金泽决定通过下载运行“行善慧”众扶互生系统(软件),以高额回报引诱参与人变相缴纳门槛费,再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人发展他人参加“行善慧”组织,把这一所谓“慈善”事业做大做强,捞取巨额财富。

说干就干,李金泽与妻子到工商所将自己原来的“家装乐装饰店”营业执照更名为“行善慧会员之家”国学传播有限公司,打着“国学文化传播服务和会务服务”的旗号,通过了“行善慧”的审核备案,成为“行善慧第九层会员”,随即开始发展下线并从中获利。

为了将自己的“行善慧之家”做得更好,李金泽受上线会员之邀加入“河南善粉”微信群,然后建立自己的“行善慧之家”微信群。

为吸引更多下线,李金泽使出浑身解数:策划公益活动,组织慈善捐款,抓住各种机会提高自己和“行善慧”的曝光度;去全国各地考察“贫困乡村”,收购入股濒临倒闭的企业;在各种场合穿着唐装,面带微笑大讲“鸡汤文”……只要看到行善助人方面的美文,李金泽都会第一时间把文章转发到自己建立的微信群,表面上是与群友分享传统文化、扶贫济困理念,实则打情感牌,引诱热心公益的群友加入到自己的“慈善”事业中。

据李金泽交代,每周一到周五,晚上八点半他都准时在微信群中进行讲话直播,鼓励大家做慈善。为提高自己公司的知名度,发展更多的下线,李金泽还组织“行善慧”成员到庞沟村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向村里的贫困户派发米面油,然后再借贫困户之口向村民宣传“行善慧”。有时,李金泽会直接给贫困户发300元钱,等后者帮其做完宣传,再怂恿他们把这300元钱拿出来购买一颗“善种子”。

掩不住的传销本质

随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村民们口口相传,纷纷加入“行善慧”成为会员。

接受检察官讯问时,李金泽供述:“我讲的是,排上队捐款后按比例等着返利就行了,但要想获得更大收益,就必须发展自己的下线并鼓励他们捐款。只有当下线会员捐款达到6轮,才可以从这些会员身上获取奖励收益。”

李金泽等人宣扬“扶贫济困、互生共富”理念,策划和组织残疾人、贫困户捐款并发展其加入这一“慈善事业”,直至案发,共发展43人为其直接下线,组织会员注册行善1300余人,涉案捐助金额高达480余万元,其发展的下线会员遍布河南、湖北等多地。

事实真如李金泽宣传的那样吗?办案检察官剖析李金泽的经营模式,揭穿了“行善慧”的传销本质。

加入会员的前提是以每颗300元的价格购买一颗“善种子”,这样才能激活一个会员账号。账户激活后,可以通过投入资金和发展下线获得静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是指会员按照平台指令向“受助人”汇款,称为“布施”。这一环节完成一段时间后,平台会安排其他会员向此人汇款,称为“感恩受助”。会员可以选择“特困”“贫困”“小康”“善德”“大德”五个档次,“布施”金额从1000元至5000元不等,收益率从5%至20%不等。动态收益则是指会员发展下线后,可以拿到下线“布施”金额2%到6%的提成。

按照李金泽的说法,“行善慧”系统内每个会员都能获取超过本金的收益,但是该组织并没有支撑这种高额收益的实体产业和正常的盈利模式,投入的资金没有产生增值,那么收益来自于哪里?

看守所里的李金泽揭晓了答案,“‘行善慧’入会门槛低、等级多,最低的门槛是300元。对残疾人和农村留守老人来说,他们的收入和经济来源较少,渴望获得社会关注,也渴望通过自己有限的能力获得收入。300元这种低门槛的入门费,符合他们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我的公司要维持运转就是利用会员这种心理,不断发展会员,用新加入会员的钱补给老会员。”

“都是会员之间的钱转来转去,并依靠不断发展新会员注入更多资金来维持,这不是传销又是什么?”办案检察官说,“李金泽的公司通过‘行善慧’总部搭建的网络平台,用传销等手段吸纳资金,系统内用来支付回报和奖励的是源源不断补充进来的新会员的本金。这就是击鼓传花的骗局,一旦下线发展慢了,资金流入量小于支付量,资金链就会断裂,就会崩盘。”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接受他人捐助应当合理合法,而“行善慧”组织的钱都是非法所得,意味着有更多百姓蒙受损失。

另外,行善返利也符合受害者的心理诉求。“行善慧”组织以前期的大米、食用油、面粉等生活必需品作为投入,提升群众的心理满足感,进而蛊惑其加入“行善”行列。承办检察官介绍说,“他们宣称所有的钱都用于扶贫和慈善,但实际上,除了旧人吃新人的资金循环,公司会员的大量资金以‘抽头’‘返利’等方式进了李金泽等人的腰包。”

“相关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从事上述传销活动,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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