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顾名思义是一种无私的付出,但作为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奉献者也期待着能得到社会认同和鼓励。因此,增强和提升慈善荣誉感、认同感,才会激发社会大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源源不断地贡献自身力量。
在将春节压岁钱做慈善冠名基金捐赠的“靓招”之后,近日,江苏南通迎来慈善新风,为提升捐赠者荣誉感,南通市慈善总会出台《南通市慈善总会鼓励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该提议一出,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激励慈善捐赠大有可为
如何让慈善的正能量循环转动起来、永动下去,不仅需要慈善主体的爱心,更需要来自社会对慈善主体认可。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早在2017年广州提出的《深化“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创建全国“慈善之城”2017-2020年行动方案》中就曾明确指出,要强化对慈善的激励,促进全民参与,支持捐赠项目的冠名行为,探索将志愿服务活动和参与慈善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志愿者嘉许和回馈制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并发布《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也明确了2类激励对象和慈善捐赠守信主体的优惠激励措施,而此次南通市慈善总会《暂行办法》提出鼓励捐赠,并对慈善捐赠者给予鼓励和荣誉。以上三者不谋而合,这对于激发慈善能量“正循环”来说意义深远。
全国政协委员万安培就曾发出呼吁,“要让捐赠者慷慨解囊,也要给予捐赠者应有的回报和尊重”。因此,激励慈善主体作为慈善力量源源而来的“泉眼”,是慈善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关键领域。
让慈善荣誉感深入人心
营造行善积德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慈善荣誉感深入人心。此次南通提出的《暂行办法》明确,旨在弘扬先进,表彰典型,增强慈善捐赠者的荣誉感,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的积极性,鼓励更多单位、个人扶贫济困。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去年,南通市慈善总会通过推动设立冠名基金,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新增20个冠名基金,到账资金927.22万元,使全市募集的到账善款达到2293.98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4万人次。
而今年南通慈善开出“新药方”,褒扬慈善领域的先进典型,激发社会的慈善荣誉感。另据记者了解,从3月起,南通市慈善总会将会通过登榜鸣谢、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鼓励爱心单位、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对捐赠款物额累计达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700万元、1000万元的单位,分别认定为一星级至七星级“慈善之星”单位;捐赠款物额累计达1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分别授予“慈善人士”“慈善好人”“慈善家”荣誉称号。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将根据慈善工作需要,对积极传播慈善文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和影响力,为南通市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较高慈善荣誉称号者,南通市慈善总会还将选聘其担任慈善总会领导职务或荣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