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学雷锋纪念日”,每年的这个时候,全国各地都会开展各类活动弘扬雷锋精神,还有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以及爱心人士自发的加入的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潮中来。如果某些社会组织的设立、活动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其弄虚作假、牟利敛财的行为都将被管理机关予以处罚。时报记者 刘纯
新闻事件
在2018年学雷锋日前夕,根据公众举报,民政部门快速、依法取缔了非法社会组织“中国雷锋基金会”,用实际行动维护雷锋精神的严肃性。经调查,“中国雷锋基金会”无固定办公地点,1月29日在山东省潍坊市某酒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方在会上宣读了“中国雷锋基金会”章程征求意见稿,收取了一些人员的赞助费用;组织方还刻制了“中国雷锋基金会”印章,通过非法网站、报刊宣传会议情况。在充分掌握证据的情况下,潍坊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该非法社会组织,向有关人员下达了《取缔决定书》,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告。据新华
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哪里?
首先,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条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其次,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设立基金会应具备哪些条件?
基金会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基金会必须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社会组织未经登记如何处理?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五)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