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
2月5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公布。该文件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其中“以生活富裕为根本,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以摆脱贫困为前提,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是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之一。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人气的兴旺,从目前来看,农村地区人口外流的现象比较突出,如何把人留住,把人才支撑落到实处,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得力的政策并将其落到实处。
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宏耀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乡村振兴离不开资源的投入,也离不开要素的聚集,所以,要通过改革打破乡村人才单向流入城市的格局,打通进城与下乡的通道,积极引导、吸引更多的城市要素,包括资金、管理、人才等向乡村流动。
吴宏耀强调,乡村振兴不但需要资金,在实际推动过程中还缺“人”。要完成乡村振兴这个宏大战略,就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位,这需要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土人才;另一方面,要以更加开放的胸襟引来人才,用更加优惠的政策留住人才,用共建共享的机制用好人才,掀起新时代“上山下乡”的新热潮。
为了留住人才和开发人才,中央一号文件在五个方面做出具体的政策部署:
一是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二是要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
三是要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要探索新机制,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发挥好各类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
四是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乡村振兴要有全社会各类人才的参与,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来。
五是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主要是“三大机制”:一是多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二是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三是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文件中还提出了两条具体的政策:第一个是要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第二个是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
另外,文件还对“新乡贤”提出的明确要求,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积极引导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特别是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王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