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7年4月18日济南慈善总会成立以来,经过历届总会班子的艰苦努力,已经发展成为一家救助范围广泛、具有较高公信力、内部治理规范,在全省及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慈善组织。
目前,济南慈善总会各类救助项目已经发展到扶贫、安老、助孤、助学、助医、助残、救灾七大类,共计26个慈善项目。总会建立以来,累计支出善款2.47亿元,救助困难群众42.58万人次。
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救助
着力实施五大品牌救助工程。济南慈善总会在全国首创了“五大救助工程”,即“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贴近基层困难群众的五大类救助项目。
“情暖万家工程”帮助特困家庭过好年项目共支出善款2335.36万元,救助低保及困难家庭8.76万户。“雪中送炭”支出善款615.0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7万户;“饮水工程”支出善款573万元,帮助困难山区农村新打机井115眼,开展科技扶贫、修路、修房、亮化等多种项目惠及贫困,惠及群众3.5万余人。
“朝阳助学工程”支出善款2651.05万元,救助困难家庭学生1.53万人,配套完善贫困农村学校150余处。“夕阳扶老工程”支出善款 1187.77万元,帮助县(市)区慈善老年公寓和敬老院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活环境,为敬老院配备慈善助老车、科研护理床、轮椅、电器及文化设施,并进行房屋修缮、照亮工程。
“康复助医工程”支出善款543.36万元,为4500名贫困家庭患者解除病痛。“爱心助残工程”支出善款471.96万元,定期为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以及启声学校等13所特殊教育机构进行资助,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济南慈善总会积极参与国企解困救助和精准扶贫攻坚,助力全市国企改革,全力支持市国资委系统“44家困难国企帮扶解困”救助活动,支出善款200万元,救助困难职工4000人。设立“乡村扶贫解困慈善救助基金”,专项用于救助贫困村中的困难家庭,共支出善款909.81万元,救助5044人。
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先后为长江洪灾、四川汶川地震、四川雅安地震、青海玉树地震、云南芦山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和西南干旱灾区捐款2474.63万元,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做出了重要贡献。
坚持开展日常应急救助。先后为2003年非典疫情,2007年济南“7.18”暴雨灾害,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等发起紧急募捐,及时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救助受灾群众。20年来,各类应急性和经常性救助共支出善款1.04亿余元,救助困难群众4.76万人次。
全力寻求募捐方式新突破
济南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年度募捐额由最初的17万元发展到2016年的2700余万元,20年间社会各界捐助款物累计2.73亿元。
“慈心一日捐”成为全市人民的行为规范和慈善品牌。 中国重汽集团、济钢集团、济南三箭集团、济南四建集团、机床二厂、中建八局、济南二建·融基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均建立了单位冠名慈善基金。
济南烟草专卖公司(局)、市女企业家协会慈善工作站、市侨联慈善工作站等单位先后在市慈善总会设立了定向慈善基金。目前,全市定向慈善基金已达11个,募集善款1214.8万元。
另外,还引进中华慈善总会援助的价值8996.2万元国际大型医疗设备,联合市卫计委和省警官总医院开展了“慈心爱家”“关爱肾衰竭血透”救助项目;接受了美国天使爱心儿童组织向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孤残儿童寄养基地赠送儿童椅,美国LDS慈善协会赠送残疾人轮椅等国际慈善组织、医疗机构及爱心人士捐赠项目。先后接受了荷兰侨商林太松、香港爱乐蒂公司董事长陈吟挥、美籍华人高永祺等爱心人士的助学捐赠等。韩国艺人张娜拉设立了定向救助白血病患儿的“张娜拉爱心基金”。
不断强化组织系统网络建设
如今济南全市10个县区和高新区都成立了慈善总会,150个乡镇、街办全部成立了慈善分会,5010个村(居)有4416个建立了慈善联络站,形成了以市慈善机构为龙头,以县区慈善机构为主体,以乡镇(街办)慈善机构为依托,以村(居)慈善机构为延伸的四级慈善组织网络体系。
慈善义工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共有慈善义工团队143个,登记注册义工达3.37万人,成立了“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8个专业慈善义工团队,开展了“安老、扶孤、助医”等6大类13个服务项目,义工活动1380余次,参与义工1.52万余人次,累计服务工时6.1万余小时。
城乡基层慈善组织依托各级慈善联络站,广泛深入地开展慈善服务、慈善互助等慈善活动,把慈善爱心根植于基层,全福街道邻里互助先进经验被省慈善总会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
努力打造阳光慈善
强化资金运行的阳光操作,先后出台了《济南慈善总会资产管理办法》《济南慈善总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慈善行为规章,制定了慈善募捐救助公开制度,为慈善资金阳光操作制定了行为规范。
2011年8月设立了“济南慈善总会社会监事委员会”,建立和完善了列席总会会长会议、重大项目跟踪督查、定期咨询通报等工作机制。
每季度定期向财政、审计等部门报告募捐和救助情况,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设立济南慈善热线,建立了与“12345”政府热线的联动,既及时了解有难群众的需求,快捷救助,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把慈善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
《慈善法》实施两年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慈善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慈善行为,坚持“以法兴善、依法行善”。
济南慈善总会对建会20年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一进行修订完善,统一到《慈善法》的规定上来,确保各项慈善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对于捐赠救助信息的公开化,建立了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对资金募捐、项目实施、救助审批、资金使用和管理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慈善募捐救助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慈善救助项目和各慈善工作站(分会)善款落实情况的监督。(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