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议日前在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召开,全国有扶贫任务的省(区、市)人社厅局负责人、深度贫困地区代表共150人参加会议,会上交流了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经验。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会议上明确表示,各级人社部门要努力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代缴保险费,并按政策规定适当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游钧强调,人社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保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途径。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期,社会保险战线同志一定要深刻领会脱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游钧要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一定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在“入口处”降低门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代缴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给予缴费补贴,帮助他们跨过缴费门槛,尽快将其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二是在“出口处”提高待遇。要按政策规定适当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让贫困群体享受到扶贫政策的真实惠。三是在“过程中”优化服务。要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经办平台建设,创新管理服务手段,提高管理精度,打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努力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更大贡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这是一个最大的短板,也是一个标志性指标。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脱贫攻坚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做出新的重大部署,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2017年8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据记者了解,自《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在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体现对贫困人员的适度优先等方面,各地积极制订社保扶贫政策。全国目前已有23个省份出台了社会保险扶贫文件,27个省份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员倾斜政策,所有省份均落实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享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贫困人口超过1515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超过1681万人。(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