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全面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目前全省共登记慈善组织14家,认定慈善组织30家,已有12家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为全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增添了新的动能。
据介绍,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进行重新“界定”,并统称为“慈善组织”。“《慈善法》对慈善组织资格获得设计了两条途径,即新的登记,旧的认定。”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可以以慈善组织名义申请登记。《慈善法》公布前已设立的社会组织,可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据悉,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社会组织在登记或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后,除依照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之外,在登记或认定满2年之后,可以依法向进行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若进行公开募捐,有可能涉嫌违法,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合作,进行公开募捐。
目前,我省共有河南省慈善总会等7家省级慈善组织、信阳市慈善总会等5家市县级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记者 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