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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享受积分落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慈善公益报
核心提示: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

   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如果你是社工,那么你的福利来了。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15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措施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急需紧缺和重点社会工作人才,按照规定可享受积分落户、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为激励紧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意见》强调,需进一步树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典型,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范围。深入开展“北京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并将选拔出的“北京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高创计划”项目,推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申报“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参评“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奖”。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职业归属感。

    在吸纳人才方面,《意见》指出,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建立北京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库,将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高端人才储备管理,加大培养力度,提供发展平台。

    另外,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可享受积分落户、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选派到边远贫苦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开展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时优先予以考虑。

    对于北京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创办机构方面予以支持。鼓励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个人名义创办社会工作室、注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相关政策和理论研究课题,为首都社会工作发展献计献策。每年选派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赴港台、境外等地区学习培训,打造国际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交流服务平台。

    专业岗位实行等级划分

    《意见》明确,当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且公开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通过聘用(任),纳入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实行登记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延伸基层社会治理臂力。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应结合自身需求与特点,参照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规定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街道和乡镇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根据《意见》,社会工作师岗位,分为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属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助理社会工作师岗位,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属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社会工作师以及社会工作员的岗位名称、等级划分待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国家社会工作员评价具体办法出台后另行规定。

    另外要求,须严格落实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王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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