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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益:医疗救助新政为青海困难家庭“寒冬送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慈善公益网
核心提示:寒冬来临,在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困难群众王海群的家中,妻子因患有胰腺疾病常年卧床吃药,儿子在县里念高中,一家人生活来

    寒冬来临,在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困难群众王海群的家中,妻子因患有胰腺疾病常年卧床吃药,儿子在县里念高中,一家人生活来源仅靠王海群一个人卖苦力和跑出租维持。近日青海气温骤降,跑活的生意越来越少,这仿佛“雪上加霜”。对于王海群这样的大病困难家庭,降低看病就医费用、降低大病报销起付线,无疑是真真切切的实惠。

    为有效杜绝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11月8日,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全省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此次医疗救助政策调整,使全省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降低,门诊救助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进一步扩大,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将进一步降低,获得感将显著提升。

    “两降一升”提高救助水平

    根据《通知》,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由原3万元降低至1万元,救助比例为60%;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由原8万元降低至5万元,救助比例为50%,救助封顶线均为10万元。

    同时,对儿童住院医疗救助的比例也进一步提高。重点救助对象中14岁以下儿童(除孤儿外),住院救助比例提高10%,达到90%,封顶线为6万元。

    “两扩大”增大救助范围

    此外,门诊救助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执行,从之前的4种扩大到25种,今后随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的变更作相应调整。

    资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面落实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资助参保范围扩大至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资助标准不低于当年平均缴费标准的50%,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确定并公布。

    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医疗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对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通过主动发现机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可有效杜绝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发生。此次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将有效减轻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负担,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将进一步降低,获得感将显著提升。(权 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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