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六点半,我们走访了现住沿溪镇岳父岳母家的贫困户刘秋连家。刘秋连早上六点上班,晚上六点回来。患有直肠癌的他,手术后只能做轻巧的事了,一天尽管有12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工资却只有七八十元,且一家5口人就靠他个一人的工资维持”这是湖南省浏阳市永和镇石佳村驻村第一书记张贤的一篇扶贫日记,这篇日记中记载了贫困户刘秋连一家窘困,却又真实的生活。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截至2017年2月,湖南省共有贫困村6924个,贫困人口679.9万名。为了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日前,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对该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开展就业扶持。
湖南省扶贫办法规处处长谭小军表示,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均属就业扶持对象。根据人社部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最新数据显示,湖南省当前的贫困劳动力总量为151.86万人。湖南省希望通过就业扶贫,争取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4.5万人。
此外,《意见》指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对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每成功介绍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同时,将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就业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稳岗效果较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每年从中认定60家左右作为“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并给予每家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湖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门将通过发放5项补贴、实施2项奖补支持就业扶贫,包括鼓励介绍扶贫对象就业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针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培训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多项内容。比如对跨区域(包括跨省、跨市州、跨县区)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贫困地区的企业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
据了解,在政府的帮助下,贫困户刘秋连一家修建了新房子,日子慢慢开始变得轻松。张贤接着写道:“但是仅仅依靠这些还远远不够,他们还需要更加具体的帮助。每个村都会有这样的家庭,我相信,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善,这些家庭的生活会慢慢改善。每次走访这样的家庭,都是增加我们对精准扶贫工作的信心,同时又多了一份责任感。”(李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