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8月28日电(记者张亮)28日,备受关注的宁夏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案在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调解结案。经调解,涉案8家污染企业在投入5.69亿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的资金基础上,再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
2016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中卫市中院受理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分别诉中卫市美利源水务有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大漠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市大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中卫市鑫三元化工有限公司等8起土壤污染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企业中有5家涉案企业未落实环评要求,将超标生产废水排入蒸发池;1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进行废水超标排放,并形成了巨大污水池;1家企业在沙地内填埋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渣,导致地面泛出斑驳红褐色;1家企业向沙地偷排生产废水,上述8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
调解书显示,这8家污染企业在2015年2月国家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检查后就开始治理整改,并通过了环保部门组织的验收。中国绿发会请求判令这8家企业停止污染、消除环境污染危险、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修复、合法验收等诉讼目的已实现。
法院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沟通,聘请专家实地察看治污效果,最终,中国绿发会采纳环保部门环评验收结论,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经调解确定,由涉案8家企业在投入5.69亿元用于修复和预防土壤污染的资金基础上,再承担环境损失公益金600万元,并因其环境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继续按照专家的地下水修复方案完成地下水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直至实现设定的修复目标。中卫市中院将依法督促8家涉案企业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记者了解到,中国绿发会在2015年8月向中卫市中院提起腾格里沙漠污染案的公益诉讼,未被受理。上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仍被驳回。最终由最高法做出“由中卫市中院立案受理”的终审裁定。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此前已因腾格里沙漠污染案被罚款500万元,其法人代表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