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诗人李商隐的《乐游原》中有云:“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道出了古今多少老人对青春的留恋和晚景憧憬。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在我国“积极养老”的观念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青睐。
老有所为 “为”在当下
所谓“积极养老”就是老人在离开劳动岗位后,并不一味在家中消极颐养,而是用自己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多为国家、社会和他人奉献余热。实践表明,积极养老更受老年群体欢迎,而且能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在深圳,幸福之家的蒋汤清、邓玉珍老两口,是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模范家庭。老两口所住的大岭社区的居民们都熟悉这对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的老人。“有一天,邓玉珍在小区户外活动时,突遇一个遛狗的女士不慎跌倒晕过去,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作为退休保健医生,她毫不犹豫和众邻居一道,立即紧急施救,掐住病人人中及合谷,将女病人救醒。”一位社区居民与记者分享了老两口的助人故事。
在我国,有越来越多像蒋汤清、邓玉珍这样的老人,他们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仍在不断造福社会、服务他人,不但追求着幸福的生活,更追求着高尚的人生!
全国老龄办原副主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阎青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其定位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新战略高度,彰显的是其作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全局思想。如何让2.2亿老年人不仅老有所养,更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共同作答。一方面,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伟大事业;另一方面,老年群体是社区管理的重要资源,充分发挥其作用将是全社会难得的财富。”
阎青春表示,党和政府十分关怀银发老人,面对“银发大军”,我国在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方面开展了多样化的工作。早在2003年,由全国老龄委组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老专家、老教授开启了“银龄行动”,这也是为响应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发挥老知识分子余热的号召,开展援助西部的老年志愿行动,并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老年互助志愿活动,通过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鼓励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帮助失能老年人,组织老年互助队,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贡献。现如今,一切以“老有所为”为主题内容的老年人活动和项目,都可以纳入“银龄行动”。
老有所为 “为”在奉献
送迷路老人回家,帮母女化解矛盾,调解邻里纠纷……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岗社区,有一个叫“红枫小站”的志愿者服务中心,社区里的居民们只要遇到烦心事,就会主动到小站倾诉,而中心的志愿者们——40位退休老人则会在第一时间为他们化解心里的矛盾,提供周到的服务。
据记者了解,这些志愿者大多是党员,生活作风正派,社会经验丰富,既有较高的威信也有闲暇时间。这样的老人着实可敬、可爱,这样的“小站”值得我们点赞!
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起着非常重要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曾琦认为,要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不移白首之心”,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发挥正能量,做出新贡献。要结合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不同形式的老年志愿者队伍,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齐头并进,共享胜利果实。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大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积极支持‘老有所为’群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搭建引导、服务‘老有所为’的平台,让他们健康、轻松地参与社会服务。”中辰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心理事长赵春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泊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