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希望现在的18家机构可以带动上百家、上千家机构参与公益型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CEO张爽说,“未来3-5年,我们将拿出一个1个亿,和大家一同有效保护1%国土面积。”
6月6日,社会公益型自然保护地联盟(后简称“联盟”)召开第一次研讨会。联盟发起机构、第一批接受桃花源基金会资助的18家公益机构以及其他自然保护支持者共60余人聚在北京,讨论公益保护地建设、管理的相关问题。
公益型保护地在中国的首次出现可以追溯到2006年,四川余家山保护区在保护国际基金会(CI)等机构的支持之下成为第一个公办民助的保护区。2009年起,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在四川倡导创建土地信托模式保护地,2011年四川桃花源生态基金会在TNC的技术支持之下,把老河沟林场建成了自然保护区。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美境自然、全球环境研究所(GEI)、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则一直在探索通过协议保护等方式建立自然保护小区和社区保护地,并在四川、广西、青海、西藏积攒了宝贵的经验。今天,这些机构所建设的公益保护地在生态保护、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成绩,部分保护地实现了资金可持续,保护地周边的社区也从生态保护当中尝到了甜头。
公益保护地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和政策的保障。桃花源基金会也在努力推动把公益保护地纳入国家认可的保护地体系中,在国家层面或者地方层面推动民间参与保护的政策激励机制。
为了扩大支持群体,吸引更多人参与保护,桃花源基金会在城市中建立自然中心,让更多的城市人群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体验自然,最终转化为保护自然的行动。
当天的研讨会上,桃花源基金会还发布了严格保护地操作指南和老河沟案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