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介绍信”
一张写着:“警察叔叔,我们在上学路上发现了它,怕它受到伤害,我们又要赶去上学,所以送到警察叔叔这里。”
另一张写着:“警察叔叔收,若纸条掉下来,麻烦捡到的人放回原地(谢谢)。”
5月26日,巴中市巴州区水宁派出所来了一名特殊的客人——一只猫头鹰,还带着“介绍信”。尽管信中没有留下人名和身份等相关信息,但派出所民警通过笔迹和描述,初步判定是学生在上学途中捡到猫头鹰,害怕其受到伤害,写下字条,希望派出所民警好好保护它。
“猫头鹰介绍信”经多个微博大V转发后,走红网络。网友纷纷为学生们的行为点赞,称他们为现实生活中的人上了一课。目前,猫头鹰已被送往巴中市重点珍禽保护园。保护园的负责人表示,一个月之后将会试着将其放飞。
给被救猫头鹰喂食
一波三折 救了——放了——又找回
5月26日,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出信息:所在辖区的水宁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这位客人是一只猫头鹰,旁边还有一封“介绍信”。
派出所民警向成都商报记者回忆,当时“介绍信”有两张:一张写有“警察叔叔,我们在上学路上发现了它,怕它受到伤害,我们又要赶去上学,所以送到警察叔叔这里。”另外一张写着“警察叔叔收,若纸条掉下来,麻烦捡到的人放回原地(谢谢)”。
水宁派出所所长徐松柏介绍,从信中内容看,是学生捡到猫头鹰后放到派出所门口。查看猫头鹰,并没有受伤,考虑到是野生动物,当天下午,民警在距离派出所200米左右的后山,将其放归山林。
不过27日上午,水宁派出所又接到巴州区公安局的电话,得知这只猫头鹰名为“斑头鸺鹠幼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放回林中可能有生命危险。于是,派出所放归猫头鹰的罗警官速回林中,在放归地的不远处,又将其寻回。
巴州区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他们派人到派出所将猫头鹰直接带往巴州区林业部门,最后将其放到巴中市国家重点珍禽保护园内喂养。“折腾了一个晚上,猫头鹰在山林中并没有跑多远,也没有受到伤害,确实万幸。”
现场回访 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派出所罗警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们发现猫头鹰在楼道的时候,一动不动,不愿意理睬任何人。看到介绍信的内容后,将其收到派出所内,喂食也不吃。猫头鹰一般是晚上活动,没有想到放到山林之后第二天将其寻回时,它还在不远处。
“最后决定还是将其送往林业部门比较稳妥,所以直接将它送到了巴州区林业部门。”巴州区公安分局王警官说。27日下午3点左右,猫头鹰被送往巴中市国家重点珍禽保护园喂养,得到妥善的安置。
29日,成都商报记者驱车前往巴中市国家重点珍禽保护园,据保护园的工作人员介绍,巴州区公安分局送来的猫头鹰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和另外两只猫头鹰“兄弟”关在一起。猫头鹰刚被送到保护园时还有一些陌生感,通过几天的喂养,食量有所上升。
“我们每天喂养,比来时精神多了。”园区负责人张本军说。他们每天用新鲜兔肉喂养5~6次,每次喂养的兔肉重3钱左右。关于猫头鹰的下一步安置问题,张本军表示,猫头鹰确实太小,还需继续喂养,大概在一个月之后,等它身上白色的绒毛褪去后,“让它试飞回到山林中去。”
网友点赞 孩子们给大人上了一课
巴州区公安分局王警官介绍,26日下午2点过通过官方微博发出第一条信息“猫头鹰:我是被几个小朋友送来的,我有介绍信”,没想到被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众多大V转发,阅读量火速上升,网友纷纷为学生们的行为点赞。
不少网友留言,小朋友的善良给现实中的大人上了一课。更有网友表示,孩子们把猫头鹰交到警察叔叔手中,说明他们有基本的法律素质,懂得遇到问题找警察;孩子们这样的举动,显然是学过保护动物的知识,这种学以致用的精神,才是学习最根本的目的。
水宁派出所所长徐松柏介绍,除了从信上的文字能够判断送信者是学生,并没有更为详细的信息。虽然不清楚是哪些同学,但他表示,这样的做法很值得肯定,说明学生有安全保护意识。他们把猫头鹰交给派出所,希望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样的举动,肯定和课堂上学到了保护动物的知识有关,学以致用。”巴州区公安分局王警官表示,虽然不知道是谁,但必须为他们点赞。
成都商报记者 张杨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