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五月,又到母亲节。
“女子柔弱,为母则强”,对于每一个成为母亲的女子来说,即使柔弱,也要付出全部,全身心地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在这个“特殊队伍”之中,还有一个“弱势群体”,她们独自承担起家庭的重任,独自背负着照顾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她们就是单亲母亲。在母亲节来临之际,《慈善公益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单身母亲,听听她们有什么心声。
部分单亲妈妈生活窘迫
33岁的淑文是天津市某村农民。两年前与丈夫离婚,带着10岁的儿子回到娘家与年迈的父母一起生活。为了养家糊口,她到北京打工,户口留在婆家未迁出,婆家人也没有为她缴纳保险费,致使她在一年内得不到医疗保障。更不幸的是,就在这一年,淑文被确诊为乳腺癌,治疗费用让淑文负债累累。
像淑文这样的单亲母亲并不少见,27岁的小原也是其中之一。小原是一名有1岁8个月孩子的母亲,3个月前,小原的丈夫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了幼小的孩子和并没有经济来源的她。生活没有给她留下任何缓冲时间,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即将面对的生活重压一下子全部“砸”在小原头上。
对于单亲母亲来说,在众多生活问题中,突如其来的生活压力是最为严重的一项,特别是一些单亲母亲又受到经济压力大、身体多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面对的生活难题更多。
曾有媒体针对“单亲母亲最需要什么?”在网络上发起投票,结果显示,资金、健康体检、子女的教育援助和实习就业岗位分别排在单亲困难母亲“最希望得到的爱心援助”前4位。除资金外,其中有170名困难单亲母亲最希望得到一张健康体检卡。还有很多母亲的心愿是:希望子女能得到教育补习的机会考上大学,或者能早点找到实习就业的岗位,一起分担家庭经济负担。
亟须社会共同关注
如何给困难单亲母亲更多的保障,如何更好地帮助这个群体,成为目前所面临的当务之急。
各级组织对于这个群体都非常关爱,推出了各种有针对性的举措,不仅解决她们生活中的急难,还在心理上给予安慰。
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关注残疾妇女、生活困难的单亲母亲等群体的实际需求。政府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妇女。鼓励用人单位为妇女平等就业提供岗位,创造条件。”天津市2017年民心工程中将“关爱妇女儿童:帮扶万名困难单亲母亲”作为一个子项,充分体现了对这个群体的关注。
如今,淑文已经获得了所在地妇联地帮助,特事特办,为淑文补办了新农合保险手续,使得其治疗费用按政策得以报销。同时,当地民政局还为淑文协调办理了低保,保障了她们母子的基本生活。
除了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帮助之外,社会组织也展开行动,向单亲母亲伸出援手。2016年底,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启动了“单亲妈妈关爱基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张建岷表示,“单亲妈妈,尤其是贫困单亲妈妈,一个人扛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操劳家务与生计,辛劳付出,生活艰辛。单亲妈妈及其家庭日益增多,逐渐成为社会上又一特殊弱势群体。我们向社会发出关爱单亲妈妈的呼吁,搭建公益平台,汇聚社会力量,为单亲妈妈提供创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特困救助等公益帮扶。”日前,尽管有一些政策能帮助到生活困难的单亲妈妈,但她们仍然需要更多地关怀与帮助,希望社会各界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帮助这个群体渡过难关。
记者 李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