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白羽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8部门发文,要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其中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转入专门学校目前实行“三同意原则”,即本人、学校及家长均同意,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所谓“专门学校”,即指曾经的“工读学校”,在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对在校学生实施重点看护。(新京报)
将屡教不改、多次施暴的学生转入专门学校,对于原就读学校的校园安全和那些被欺凌的学生固然是件好事,并且能够一定程度地起到警示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上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例如说,专门学校里虽然有专业的老师,对误入歧途的孩子们采取适合他们的教育和管理,但是除非实在没有办法,哪个家长也不会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他们眼中的“坏学生集中营”里去,这种考虑与担心并不难理解。
对于伤害别人这种行为进行约束、管教和惩罚虽然是有必要,且必须的。但是笔者认为更重要的还应是提前预防。这些施暴的学生,大多有着相似的成长环境,或是家长过于娇惯,不管做错了什么都有大人帮忙摆平;或是成长过程中常常遭到家长的暴力管教和无端打骂;甚至有些就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孩子的行为都是在模仿家长和周围人的过程中形成的,这方面教育的缺失,使得孩子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容易倾向采取暴力手段来解决。
家长和老师应该加强和孩子的情感交流,同时也要留意一些情绪焦躁、容易发脾气等早期信号,及时对孩子的暴力倾向进行干预和疏导。对于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在管教的同时也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怀,不要让他们觉得被放弃了,看不到希望,进而自我放弃。我们的目的是消除校园暴力。防止暴力行为的发生,在施暴的学生误入歧途前阻止他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