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四川省民政厅根据《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相关规定顺利完成了首批共14家省级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换发了标注有“慈善组织”字样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其中,四川新华文化公益基金会、四川省绿化基金会等2家社会组织新登记成为慈善组织;四川省慈善总会、四川省科技扶贫基金会、四川天泽慈善基金会等12家在《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社会组织被认定为慈善组织。
根据规定,《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凭其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社会组织在登记或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后,除依照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之外,在登记或认定满2年之后,还可以依法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记者 李丹)
截至2017年3月31日,四川省认定的省级慈善组织名单:
1、第一批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名单(12家)
四川省慈善总会、四川省科技扶贫基金会、德阳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四川天泽慈善基金会、攀枝花市教育基金会、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基金会、四川省简阳市教育基金会、成都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广元市教育基金会、广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四川省华侨公益基金会、资阳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第一批取得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11家)
四川省慈善总会、四川省科技扶贫基金会、德阳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攀枝花市教育基金会、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基金会、四川省简阳市教育基金会、成都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广元市教育基金会、广安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四川省华侨公益基金会、资阳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3、新登记的慈善组织名单(2家)
四川省绿化基金会
四川新华文化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