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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疏”“堵”结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8  来源:慈善公益报
核心提示:2017年02月28日 09:06:19来源:慈善公益报不可否认,互联网的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便利。然而,未成年人对不良信息尚未有
2017年02月28日 09:06:19 来源: 慈善公益报

    不可否认,互联网的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便利。然而,未成年人对不良信息尚未有完全的甄别能力,根据今年1月23日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我国青少年网民已经达到1.7亿,约占全体网民的23.4%。这其中最令人担忧的是,我国未成年人首次接触网络的年龄也越来越提前。一边是未成年人触网年龄越来越小、人数越来越多,一方面是暴力、色情、凶杀、恐怖等不良信息依然充斥网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迫在眉睫。

    随着国家网信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的发布,为未成年人竖起一道网络的“防火墙”成为了现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教授任士英等专家普遍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既要把握网络信息内容“守好门”的尺度,又要注意“疏堵结合”;不能一味以“一刀切”的方式管控,而是注重家庭、学校、社会多管齐下共同应对。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所,父母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护神,家长可以对孩子进行最直接的教育和保护。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陶宏开在总结未成年人上网“成瘾”并迷恋不能自拔时曾指出:孩子迷恋网络成瘾,主要原因是家长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家长的爱多表现在物质的慷慨,而忽视了精神和情感的关爱。加强对孩子上网监管,是每一个家长责无旁贷的事情。严格控制孩子的上网内容、上网时间,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既借助网络帮助未成年人成才,又消除它的负面影响。同时父母应该加大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教育,注重加强与学校的信息沟通,避免孩子在家或在街头网吧登陆不良网站,以免受到网络侵害或引发违法犯罪。

    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都离不开学校教育。针对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社会化普及运用,学校应加强网络工程建设,要给学生提供相关的网络教育,最好是能够开设自己的微机房,在校园设立“阳光网吧”,指定专业老师引导未成年人上网,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知识需求,不断培养孩子们对网络中有害信息的鉴别和防范能力,真正给孩子们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理想平台。

    家庭和学校还要注意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实行“疏”和“堵”有机结合,正面激励与批评教育有机结合,灌输网络的正面教育意义与暗示诱导有机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寓理于事、寓教于乐、寓教于无形。

    记者 思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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