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连云港市公安局获悉,公安部督办“9·2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已成功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缴获公民信息300余万条,存储量达1.7T。在案件的研判和侦办过程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在“滴滴出行”平台进行刷单套现诈骗,以及在中国银联等网站批量注册成为用户,非法获取银联红包用于京东商城、国美黄金等购物或者返现等新型网络犯罪。
300余万条公民信息被转卖
2016年,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净网清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上突出犯罪。2016年6月,网安支队案件查处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连云港市网民刘某某(男,24岁,东海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且涉案数量巨大。经深度研判、循线追踪,逐步查明一个盘踞全国互联网络、覆盖20多个省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相关涉案人员200余名。
由于案情重大、犯罪手法新颖,连云港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永生亲自坐镇指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对此案展开联合侦办,逐步扩大战果。去年9月22日,公安部将该案明确为“9·22”部督挂牌案件。次月12日,专案组组织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抽调40余名精干警力,分赴福建、湖北、浙江、山西、辽宁等地同步开展抓捕工作。行动中,抓获团伙一级代理商和二级、三级分销商以及购买使用者在内的犯罪嫌疑人22名,扣押涉案银行卡70余张、作案计算机20余台、作案手机20余部,缴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万条。
经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湖北荆州人)、王某某(福建泉州人)等人通过网上购买大量公民户籍资料、车辆信息等300余万条,向下线人员分别转卖、销售公民个人信息千万余次,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个人信息被用来虚假注册骗补贴
其中,山西籍犯罪嫌疑人吕某,利用非法购买的驾驶员、车辆信息实施诈骗,注册“滴滴打车软件”,套取滴滴公司补贴一百余万元;浙江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利用非法购买的驾驶员、车辆信息,代不具备车主资质的人进行虚假注册,非法牟利三百余万元。这也是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衍生出的新型网络犯罪手法。
在2016年2月份至8月份,此案中的其他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以购买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姓名、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码等信息,在中国银联等网站批量注册成为用户,非法获取网站奖励的银联红包。后将银联红包用于京东商城、国美黄金等平台购物或者返现,非法所得累计二十余万元。此外,犯罪嫌疑人还将买来的公民信息用于网站推广,帮“糯米”、“美团”等网站“刷单”,从中牟利。
记者了解到,目前,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抓获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已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被审查起诉。全国各地的100余名涉案嫌疑人情报资料已上报公安部,由人员归属地公安机关实施抓捕。
虚假注册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据网安支队案件查处大队大队长李东泽介绍,本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购买大量的驾驶员信息,用来注册“滴滴司机端”,并采取软件进行批量注册,提高注册效率。同时,犯罪嫌疑人还运用非法软件修改GPS位置信息、模拟行程,发布虚假行程,以此在“滴滴出行”平台进行刷单套现诈骗,骗取例如“首单奖励”等补贴。
滴滴方面表示,平台司机注册需经过严格的三证验真和背景筛查,剔除可能威胁乘客安全的人员进入平台,但是犯罪分子通过违法行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证件资料钻空子。目前,滴滴已经采取人脸识别等一系列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提高门槛,也希望与上游负责管理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机构一起探索,从根源上解决该类问题的方案。
此外,根据李东泽介绍,在网络新型犯罪的发展期间,还衍生出有偿代替无资质人员进行注册的行为。代注册行为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不安定因素,包括刑事犯罪、治安案件及交通违法追责等问题。
在本案侦破的过程中,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后,连云港市公安局与滴滴设立警企联合打击小组,共同汇总分析案件数据,通过滴滴平台大数据信息梳理,一举将案件侦破。今年1月19日,滴滴出行安全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专程来连表示感谢,就公司与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安全合作事宜进行交流,未来将加强安全合作。(通讯员 张林军 姚鑫延 记者 张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