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10:12:17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张娜妈妈听闻要搬家后赶回房车收拾“家里”的东西
“社区”的房车正在被拖走(视频截图)
11月25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西二旗的一个房车营地变味成“定居社区”一事,其中一户还居住着四世同堂五口人。11月27日,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当天下午,营地中房车住户被要求限期搬走。公司老板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房车将暂时安置在昌平一处停车场,以后如何处置将另行规划。
现场 一辆房车被拖走 住户自己寻找住处
27日,有住户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此前曾引发热议的房车营地已暂时停水停电,且所有房车将在未来几天内被拖走,没有其他房子的住户只能自行找房子住下。
根据北青报此前报道,其中一辆房车中住有兄妹俩张娜、张典以及张典儿子、两人的妈妈和姥姥四世同堂共五口人。27日,北青报记者赶到房车营地时看到,张娜一家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在小客厅内,被褥和枕头被叠放在一边,旁边摆放着一个装有两个抽屉的柜子,张娜90岁的姥姥靠坐在门口小沙发上。在张娜一家的房车外,一辆三轮车上,也整齐码放着一摞被褥,门口散落着衣服、厨具和生活杂物。
张娜和张典并不在家,张娜对北青报记者称自己正在外面找房子。而听闻家里停水停电的消息后,正在外面打工的张娜母亲赶回营地,“闺女都去找房子去了,我在干活赶紧回来拾掇拾掇。”
据居民蒋清莲介绍,下午两点多房车内突然停水停电。而根据此前百旺苑种植园贴出的通知显示,园区要求住户在11月23日至30日清理完个人物品自行搬离,逾期不搬的将在12月1日停水停电。对于园区为何提前采取措施,住户们表示并不知情。
当日傍晚,北青报记者看到,营地最后一排已经有一辆房车被拖走,留下一片空地。一位住户对北青报记者透露,房车是当天下午14点40分左右被一辆汽车拖走的。而房车被拖到了何处,住户也表示暂不清楚。
住户蒋清莲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自己将在当天晚上收拾贵重物品,回到北京南城的房子中,对于房车今后如何处置,蒋清莲称还没有具体想法,“听说他们会找个地方放房车,以后还不知道会怎么安排。”
而张娜一家目前尚没有其他住处。张娜母亲称,如果没有找到房子,那么就在已经断电没有取暖设施的房车里再住一晚,“也不知道房车什么时候会被拖走,以及拖到哪儿。”
经过协商,当晚,园区恢复供水供电,并给了住户三天时间搬离房车。张娜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还没看到合适的房子,暂时不知道住在哪里。“来得太突然了,要养一大家子挺难的,外面房子租金又很贵也租不起。”
回应
房车将被暂时放置在
昌平一停车场
11月27日下午,在房车间的过道上,锐来客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贺姓负责人拿着本子在挨家挨户通知,不时有房车住户团团围住贺总要求给一个说法。他告诉住户,有关部门和公司会调车来把营地的房车拖走,“三天之内必须清走。”
面对住户对于房车如何安置的提问,贺总称,接下来有关部门会将营地上所有的房车拖至昌平区阳坊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内,至于是哪个停车场他还不清楚,等了解后会告知住户具体的地址。
贺总称,把房车拖到指定的停车场后,会将这些房车存放起来,而且有人帮忙看管,而后续如停车费等问题要等到房车挪走存放之后再进行协商。
而住户已缴纳的剩余水电费,贺总表示可以找专门负责水电费的物业负责人退还。
随后,北青报记者以房车住户的身份来到百旺种植园的一间办公室。据贺总介绍,正对着门坐着的男士是种植园的负责人李总。李总称,之所以昨天暂时断水断电,是因为房车营地目前正在拆除供电设备,“不把电断了,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在办公室里,北青报记者看到了一份种植园和锐来客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的菜地认养合同。种植园负责人李总称,锐来客公司和他们签的是菜地认养协议,“上面没有提到一个车字,要是想继续在这片地上种东西没问题,只要把车挪开就行了。”此时,旁边另外一名种植园的工作人员补充道:“这里的房车变成车房,它改变土地性质了,这是最大的问题。”
律师观点
房车长期固定涉嫌违建
公司应退还部分费用
在营地70余辆房车中,常住用户超过30户,住户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自己住了三四年的房车突然被定义为“违法建筑”比较难以接受。对此,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常莎表示,房车属于动产,与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动产建筑物,性质上有区别,本身并不属于违建。但“如果房车已经失去车辆本身可以移动的属性,被长期固定在某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在房车营地,百旺苑园区工作人员曾表示房车公司安放房车之举属于改变了土地性质。
此前采访中,住户曾向北青报记者提供了房车买卖合同和菜地认养协议,而对于此次园区限令住户期限内搬离,常莎律师认为,房车买卖及菜地认养本身都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但如果合同双方,打着房车买卖及菜地认养的名义,实际进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房车长期停放居住行为,则住户与公司间的合同,因涉嫌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常莎认为,双方应当恢复至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公司应扣除实际已发生费用后,退还住户交纳的相关费用,住户也应将房车退还给公司。如住户不愿退还车辆,公司在退还费用时可将车辆费用扣除。”
有住户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后续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常莎表示,住户与房车公司间的合同实际上违反了法律法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住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手段要求房车企业退还已支付但尚未发生的费用。
(文中张娜、张典、蒋清莲均为化名)
文/本报记者 郭琳琳 黄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