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上不断爆出高校贫困生助学金申请“演变”的新闻:比如贫困竞选,美其名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殊不知,此类评选式的认定,极易让有自卑心理的贫困生放弃“参评”,让善于投机取巧的非贫困生钻了空子,不仅没有真正体现出“公平公正”,反而严重伤害了贫困生的自尊和利益。
实事求是地讲,高校贫困生助学涉及面大,任务极其复杂繁重,其前提在“认定”,根本在“幕后”,来不得半点马虎和作秀。在这方面,很多高校探索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譬如,在新生入学前,就将研究设计的《新生家庭详细情况调查表》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快递给新生手中。“调查表”包括“家庭成员工作收入信息、健康状况”等若干方面,都要求如实填写。特别是对“低保户”要有街道、村委盖章;对“疾病伤残”要有医院证明。学校以这些详细信息以班为单位“建档立卡”,打牢了贫困生认定的基础。入学后,学校成立由班主任或者辅导员牵头,团支书、班长、同宿舍同学等代表为成员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结合新生“档案卡”仔细核对,精准识别。
高校贫困生助学,说到底是一项教育工作,除了认真细致,还需要科学管理和育人跟进。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出以后怎么办?这也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不能简单从事“一发了之”,还必须发挥助学工作的育人作用。笔者了解到,山东省属高校对贫困生助学工作不仅认真考核,而且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对贫困生认定对象不断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有些家庭脱贫了,就不再作为助学对象;有些遇到突发事件和家庭变故,就及时资助救济。学校还特别注重在助学岗和创业园辅导贫困生创业,变“输血”为“造血”,最大限度地鼓励贫困生自信自强自立。特别是山东开展的“千名辅导员访万家”活动,坚持10年对贫困生家访,及时了解贫困生家庭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把贫困生助学中的育人工作做到位。(作者张兴华,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