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中央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之后又一关键性政策文件。《意见》对协同破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岗位不明确不规范、职业发展空间不畅通、薪酬待遇水平较低、职业地位不高等瓶颈问题,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扎根基层、安心一线服务困难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将具有重要促进和引导激励作用。《意见》针对社工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说法与要求:社工与其他职业、社会组织、志愿者进行了区分;无论是体制内、体制外,更多机构的岗位将向社工敞开;社工的薪酬调整、社会保险、公积金、户籍、保障房等都有了明确的说法,其收费服务也得到了正名;社工将更多进入基层领导班子、政协、人大,话语权将大大提高。
10月18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保障基层、稳定一线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政策。
体制内大门开放
《意见》针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明确、服务平台不充足的问题,进一步要求分类做好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意见》提出,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街道(乡镇)综治中心、社区综治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群团组织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灾害救援组织等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
打通晋升通道
《意见》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晋升空间不通畅的问题,进一步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级体系。《意见》强调,支持引导城乡社区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意见》进一步打通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级体系相衔接的政策通道。
高级人才可落户
《意见》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较低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举措。《意见》明确,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意见》要求,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
提高社会认知度
《意见》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认知度和职业地位不高的问题,提出要加大社会宣传、表彰奖励、选拔使用等工作力度。《意见》强调,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宣传专业社会工作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大力营造关心、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国家现有表彰奖励范围,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将获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养范围。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
以上各项要求如果能落实到位,无疑对于提高社工这一职业的社会地位和发展前景发挥巨大的作用。《意见》要求民政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以及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群团组织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记者 权 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