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市场税收秩序整治过程中,要着重从发票共开、信息共享、合作征税、协同定税、联合办税、联合执法等方面着手,持续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近日,在全省税务系统推进旅游市场税收秩序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全省国地税系统共同发声,提出国地税联手加大旅游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经营行为,切实提升云南旅游“颜值”,擦亮旅游“金字招牌”。
近期,云南出台了“史上最严”的22条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作为经济执法和市场调控的重要组织部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总结前两年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列出了开展旅游市场整治的13条措施,对进一步公平税负、堵塞税收漏洞,提升旅游行业的税收征管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旅游相关行业销售中消费者索要发票难的问题,此次提出通过粘贴索取发票温馨提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消费者索取发票,明确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商户将依法予以查处,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人纳入信用管理,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同时,充分利用“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推动联合惩戒工作形成威慑,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
据了解,2016年,全省实现旅游产值4726.25亿元,占全省GDP的7.1%,而税收收入仅占全省税收收入的0.38%,产业的税收贡献与产业发展不匹配。我省旅游相关行业中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占比较高,但个体工商户多采取现金交易,无进销凭据,无账簿资料,税务部门很难准确界定纳税人销售收入,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主要采取定期定额核定方式。
据省地税局局长唐新民介绍,在旅游市场税收秩序整治过程中,税务部门将围绕提升云南旅游“颜值”的战略目标,通过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宣传引导和征管服务,着力解决税收环境不够优、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全省旅游业税收秩序。省国税局局长张树学表示,此次税务部门列出的13条措施,将从加强户籍管理、发票管理、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入手,不断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促旅游相关行业转型发展。
云报全媒体记者 段晓瑞 通讯员 张哲闻 朱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