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27日电(李龙)2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2017年11月底,新疆城镇新增就业46.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4%。
今年1—11月,新疆城镇新增就业46.8万人;自治区区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7.74万人,就业率89.6%,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2%。
同时,2017年,自治区还重点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常态化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和“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坚持“一人一策”专项帮扶制度,强化跟踪服务,确保政策、岗位和服务到人。截至11月底,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消除零就业家庭1088户,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1226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为零。
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面,今年自治区进一步细化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刑释解教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和残疾人;加大困难地区贴息力度,对贫困县(市)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二是搭建创业载体,开展创业型县市创建工作考核评估,评选确定第二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和第三批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三是举办首期创业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创业带头人示范培训班,首期培训300余人。
据统计,截至11月底,新增创业6.6万人,带动就业1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20%、155.5%。